黑烟车将上“曝光台”
15天公布一次,逾期不送检将罚款并移交给交警部门处理
晶报讯(记者秦小艳实习生梁静晶)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实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定期告知、曝光机制,对被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的黑烟车以定期在媒体告知或曝光的方式,督促车主自觉维护保养,减少超标车上路行驶。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市政府《2006年实施治污保洁工程方案》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环保局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定期告知、曝光机制。通过对被举报冒黑烟车辆、超标逾期未复检车辆的告知,以及对检测超标车辆的曝光,督促冒黑烟车、超标车车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车辆进行排气污染检测,自觉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
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定期告知、曝光机制的要求,被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的黑烟车将在媒体上予以告知,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之内到环保部门接受尾气检测;已上“告知台”并检测尾气超标的车辆将登上“曝光台”,在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公布周期为每15天一次。在7个工作日内,接受检测并维修复检合格的,将可免上“曝光台”。
该局机动车尾气排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超标逾期未复检车辆车主应在告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送到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复检点进行检测。逾期不送检的,该局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其进行500元的罚款,并移交给交警部门处理;逾期不送检并被查到尾气排放物超标的车辆,将被暂扣车辆,并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