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南明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林业绿化局、农水局及云关乡政府、后巢乡政府等八家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开展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将土地出租给他人建房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通告说,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组织非法买卖、转让、侵占或变相买卖、转让,以及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国有、集体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组织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组织非法侵占、损坏湖泊、水库河道两岸的水土保持设施、林草;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组织,未经区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耕地、原有宅基地、村内未利用地等土地,修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任何个人、集体、组织未经批准,在国有、集体土地;原有宅基地、林地、荒地;铁路、公路、河道两边、湖泊、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无任何手续修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新建、扩建、加层等。
据介绍,从昨日开始,凡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任何一条者,必须在15日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同时,对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将土地出租给他人建房;盗伐、滥伐森林、侵占林地;占用铁路、公路、河道两边、湖泊、水库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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