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有消息指出,在中国保险发展论坛上,保监会和部分保险公司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了磋商,初步认同的价格为1800元。对此说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表示,目前保费仍在测算中,还未正式出台。
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则认为这个价格的可信性不高。他指出,目前责任限额还未定,费率是没法定出来的。他表示,按照流程,应该是先确定责任限额,再计算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并由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在无盈无亏的前提下,对费率进行审定。同时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费率公布前,还要经过听证。因此“1800元可能是大家的一种猜测,或者是从非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但这些信息还未最终确定。”据《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