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侯锦阳)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又推出了一项新的便民服务举措,即预购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的注销手续,可以当场办结。
市民购买商品房,大多通过按揭的方式,把即将购买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贷款去购买;贷款还清了,再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而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利率的不断上调,按揭贷款购房的市民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的情况下,提前还贷现象明显呈增多趋势。但以往购买商品房含按揭的产权人,在按揭已经还清的情况下想办理产权证,需先办理按揭注销手续,待10日审核办理完毕以后,才可以凭借注销后的契约去办理产权登记。在这样的登记流程中,当事人需要往返3至4次,20天后才能办理完毕。
而根据新的流程,凡2003年8月1日以后办理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登记的购房人,在提前还清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时,可凭身份证件、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抵押注销申请书、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所有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即主债合同)、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在商品房登记窗口办理注销手续;经过登记人员受理审核,加盖抵押注销专用章后,即可取回注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了。按照新程序,产权人在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后就可办理产权登记,至少可以减少一半的时间和往返的次数。这项服务的推行,使得繁琐的工作程序更加的安全便捷,方便了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