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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罐通高14㎝,口径4.5㎝,平底无足,径6.5㎝。罐由盖及器身二部分组成,盖较矮小,高4㎝,而外露部分仅3㎝。器身高11㎝,腰围最大处30㎝,斜溜肩,由肩向下逐渐收小,直至底部再外撇而增大。罐乃低温烧成。器身通体间施黄、绿、银白釉,除肩部有意以黄釉绘成四片互相对称之心形叶外,余均为随意涂抹状,其釉质莹润,色彩鲜艳,底部不施釉,露胎处呈灰白色,其胎质比唐三彩坚硬。小盖宝刹顶,整盖施绿釉。
细观此器,器形古朴,乃墓葬出土之物,釉面因久埋地下,而泛出一层薄薄铅膜,但釉质温润可爱。据其形制、胎质、釉色,可断定其为出土于本岛的明代三彩器实物。
三彩器自唐代烧制,一般用做明器使用以来,历代都有烧制,也绝大部分是做为明器使用之葬俗陪葬品,埋入墓中的。如宋三彩、辽三彩、金三彩等,都是如此。此罐也不例外,同样是被做为明器使用,陪葬于墓中的。
这种明代三彩小罐,是我省唯一出土的三彩陶器,其他器形尚未发现。多出土于昌江、东方部分地区。据考证,东方讲军话的居民,乃古代来自中原地区的军屯士兵之后代。这种三彩小罐的烧制及其使用,当与此地区古代住民葬俗文化有关。所以在明代期间,此地区也习惯于烧制此种三彩小罐,作为陪葬品使用。但至今尚未发现烧制这种三彩陶器的窑口和遗址,有待于今后考古之发现。
此罐虽属做为明器使用的三彩小陶器,但对海南民族史、地区葬俗源流,以及海南陶瓷史之研究,都极具历史价值。因其造形古朴,数量稀少,彩釉鲜艳莹润,也颇具一定的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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