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论
刚刚愉快地享受完“五一”黄金周,城市居民又迎来了一桩喜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了。这对于城市社区来说,无疑是下了一场及时雨。透过《意见》,我们看到了建设和谐社区的极大希望,看到了发动群众兴办服务组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依靠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离不开民间组织的支持与配合。国务院鼓励成立形式多样的社区生活类服务民间组织,正是完善社区生活服务的重要举措,是社区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提倡发动群众,凝聚民间力量,利用社会资源,不仅切实可行,而且十分可靠。况且,中华民族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早已成为我国人民的“看家本领”。因此,我们一定要响应国务院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加入志愿者行列,为社区服务贡献一份绵薄力量。
建立社区服务民间组织,有赖于各界人士主动成为志愿者。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行各业人士,工作不同,年纪差异,但大都居住在社区,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说,社区人就是一家人。所以,大家手牵手,联合起来,拧成一股绳,组成多姿多彩的民间队伍,诸如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帮扶组织等等,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使社区充满互助友爱的阳光,唱响和谐安定的主旋律,营造温馨甜蜜的大家庭。
我们提倡人人成为社区服务志愿者,其实就是弘扬精神文明,创造人文环境,让新时代的雷锋走进社区。在这一方面,厦门有厚实的基础,丰富的经验,优秀的市民,一定能够胜任组建庞大志愿者队伍的重担,能够取得服务社区的成效。当然,只有群众发动起来了,这支队伍才能够发展壮大,才能够勇往直前。因此,我们希望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界人士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结合“八荣八耻”教育,自觉培育志愿服务意识,投身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为我市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愿志愿者走进社区,愿志愿精神闪耀社区!
(蔡育强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