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综文)5月8日下午,陈德铭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法制办提交的《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送审稿)》。会议决定按照本次常务会讨论意见,对两个条例再作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安全防范由人力防范、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三方面组成,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是保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会议认为,技术防范手段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因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部全省性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指导、协调和规范我省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打击违法犯罪、预防重大治安事件和维护整个社会稳定,必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我省“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艰巨,要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一部具有权威性、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是非常必要的。提交会议审议的《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送审稿)》,既贯彻了国家节约能源法的精神,又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能源开发和能源利用的有关内容,立法依据充分,立法指导思想明确,文本基本成熟。根据本次常务会讨论意见,由省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鼓励全社会节能、利用经济手段和依靠科技进步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并批准了省科技厅提交的2005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