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以上的女人,不允许站柜台卖货。“创造”此“奇规”的是位于朝阳市中心的朝阳商业城有限公司商场。理由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见5月9日《华商晨报》)
我是女性,也快40岁了,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反应是,幸亏我不在那儿工作。 但转念一想,凭什么40岁以上的女人就不允许站柜台卖货?我咋就影响了企业形象?40岁以上的女人连空嫂都当得,难道连柜台也站不得?
40岁以上的女人是不太年轻,也缺乏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但也不至于要影响到企业的形象。更何况,各个年龄段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如40岁以上的女性员工就具有年轻人所没有的成熟稳重、经验丰富、珍惜工作的优势!
顾客在商场购物,最注重的是营业员提供的优质服务,而不是来欣赏营业员的脸蛋、身材和年轻。再漂亮的营业员,提供的如果是劣质的服务和劣等的商品,顾客同样会逃避不及。漂亮的营业员对顾客消费的作用十分有限,可商场主管人员竟“独出心裁”地“创造”此“奇规”,不知是何居心?
商场已把摊位的经营权出租,却单方面地作出限制年龄的条款,这侵犯了承租者的合法经营权。从人性化方面来说,商场不少经营者都是下岗职工,年龄大都在40岁左右。再加上生意难做和费用较高,已很难再雇年轻的女雇员。树立企业形象,靠的是员工的齐心协力,这首先要多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而该商场不仅不关爱员工,反而是在损害她们利益的基础上为自己构建起一个不甚漂亮的“面子工程”。
依我看,“创造”此“奇规”的商场管理者要反思,如果继续坚持,不仅不会树立起光辉形象,恐怕还会在脸上抹上黑黑的一笔。林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