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欧盟通过电池指令草案,粤中小出口企业面临巨大冲击
新快报记者 林波 实习生 姚莉萍
刚从美国337调查中成功脱身的广东电池出口企业,又遭遇到欧盟“绿色壁垒”。据悉,欧盟已于本月2日通过了电池指令草案,今后广东省相关出口电池企业不仅要达到更严格的汞、镉含量要求,还将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费用。
厂家负担回收成本
据了解,目前欧盟此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批准,即将成为欧盟法律。在成为欧盟法律之后,欧盟成员国将在两年内通过相关国内法律与之相适应。
欧盟该项指令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到20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据报道,欧盟指出,该项草案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成为城市垃圾的废电池中的镉引起的污染。广州海关表示,新规定的实施将对广东电池出口欧盟产生一定影响,广东电池出口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02年,欧委会颁布2002/525/EC号决定,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不得出售含金属镉的电动汽车用电池。此外,自今年7月1日起,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开始实施,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 根据该指令,广东部分企业对欧盟出口的电池产品中,也含有欧盟规定的某些有害物质,如这些电池作为家电的配件出口欧盟,同样会遭遇“环保壁垒”。欧盟是广东电池出口的主要市场,厂家如何使产品符合欧盟市场的需要,已是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右图:我国最大的碱性电池出口企业———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电池生产线一角。欧盟提高电池的环保标准,将给我国电池出口带来巨大冲击。
中小企业受冲击大
据悉,我国镍镉电池的生产和出口主要集中在广东的东莞、江门、惠州、佛山、珠海、深圳,华东的无锡、苏州、启东,华北的天津,以及河南的新乡等地。有关行业统计显示,我国电池产量约在300亿只,出口约占八成,其中有相当数量进入欧盟区域。2003年中国电池总产量已达262亿只,约占全球电池总产量的一半以上,中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电池制造大国,电池产量和出口量都位居世界第一。
哪些企业将受欧盟新指令影响较大?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将受到较大影响。尤其是锌锰电池生产企业,我国目前对其汞含量的要求是250ppm,而欧盟的新标准是5ppm,相差甚远,中小企业达标的难度较大。
更为致命的是电池的回收。相对而言,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率基本上能够超过70%,应该不会受到影响,但碱性电池的回收迄今仍然是世界性的技术难题。按目前的技术手段,要达到65%的要求基本上不具备商业可行性。要做到这一点,同样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研发。从实际操作层面分析,在达不到欧盟指令的情况下,电池必须运回出口国自行处理,这样一来,成本将难以承受。
较为乐观的看法是,大型企业由于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基础,因此比中小企业更能适应通报的要求。从这一点看,欧盟该项指令客观上有助于我国电池行业洗牌———部分没有能力或规模较小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
[链接]电子产品污染控制办法即将施行
由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共同起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开始施行。该标准被称为电子产品的环保“绿卡”。
据了解,中国“绿卡”的正式颁布是为了与国际环保体系接轨。2006年7月1日,欧盟《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将正式执行,这将与此前欧盟《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一起成为欧盟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中国企业必须提前对此做全面准备。
中国版“绿卡”的颁布,将使中国建立起与欧洲ROHS标准相近的严格环保法规,这就要求中国电子相关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环保链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