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10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至4月,这个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404起,死亡2181人,受伤14438人,直接经济损失386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略有上升,其余三项分别下降。 其中私人用车发生事故的数量明显上升。
据了解,1至4月份,浙江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32起,死亡11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不少。从责任者的交通方式分析,1月至4月,小型客车事故最高,占汽车类事故的五成,其中与行人发生事故最多,小型客车引发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按规定让行。
此外,私用车辆发生事故日益突出,1月至4月,涉及私用车辆事故5912起,死亡870人,死亡人数占总数近四成,同比上升22.88%。有关负责人对此分析认为,造成私人车辆事故率高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私人车辆普及,而许多司机都是新手,驾驶经验不足,容易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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