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科学研究诚信问题表达关切
百余名海内外知名教授致信有关部门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原春琳)康奈尔大学教授吴瑞、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饶毅等120名在美国和中国工作的生命科学教授和其他科技工作者,5月4日联名致信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科院等机构,表达他们对中国科学研究诚信问题的关切,并呼吁有关部门能采取行动妥善处理。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技术系兼职教授傅新元是这封信的联系人。他说:“中国现在缺乏对学术不端指控的适当处理机制。这会导致造假者未能得到适情处罚,或无辜的被指控者得不到合法保护,正常的研究遭致困扰。这种情形不仅毁坏有关被指控的科技工作者的声誉,也会影响正常的科学研究和国际科学界对中国科技工作者的信任。”
近来,国内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日益增多,科学研究的诚信已成为国内新闻媒体和网站争论的一个话题。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和国外学者的共同关注。
在这封信中,120名学者针对如何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和建立学术规范提出六条建议。
学者们建议,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无罪假定”是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例如,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规定,对学术研究不端行为指控的调查,起初应当是非公开的,首先应当由所涉及机构的内部委员会调查并处理。
如果争论或指控不能够在该研究机构内部解决,那么,更高的主管部门和基金支持机构或专业协会应当介入,建立外部调查委员会,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学者们建议,在调查期间,不论是指控者或被指控者,都应受到合法保护,其身份应该保密。被指控者有责任和受权调查者合作,提供原始数据和研究记录。
学者们建议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协调建立国家权威机构,对有关学术不端指控的调查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因为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指控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混乱结果,也为了对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辩论的当事人双方公正,研究机构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起合适的程序和一个由学术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的真实指控。而这包括建立制度,在需要时建立特别专家委员会来迅速调查真实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
学者们认为,必须区别正常的学术辩论和对学术不端的指控。他们建议,作为原则,应当在中国培养公开而负责的学术辩论的传统。这种公开讨论或辩论必须有负责的态度。因此,在任何有关学术辩论的公开通讯中都应当签署实名,以表明其责任。有关学术不端的公开指控,也鼓励举报者签署真名以示负责;或者,为了保护举报者,发表的机构应该代举报人负责。争论双方均有权争辩或答辩。对于科学问题及争辩应当用进一步的实验,特别是用来自不同实验室的进一步的实验来解决。
学者们相信,建立一个对于重大事件实名负责、公开争论的优良传统,是促进中国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者们建议国内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专门课程,给学生和科学研究工作者讲授有关科学诚信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学术不端的适当程序,从而为国内的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公众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强烈指责,学者们表示理解和感谢。因为公众有权利知道科技工作者利用公众基金所从事的研究活动。但是,学者们同时建议,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由于其过于专业化,一般需要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加以调查、判断和决定。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和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以及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加以制止。
在信的结尾,这些学者们表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诚信是科学进步的基石,希望这封信能促进中国建立公平的规则和权威的机制来维系和保护中国学术研究的道德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