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1日讯(记者刘艳)今天上午,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修订)》,新规定不仅调整了起付线、提高了补偿比例,还提高了封顶线,将封顶线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2万元。
根据新规,参保农民个人缴费仍按年人均10元收取,市、区财政也要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市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倍,即每年人均补助20元,区财政按年人均补助15-20元。
新规将封顶线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2000元。另外,住院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此外,对五保户、低保护、特困残疾人住院实行零起付,五保户、特困残疾人住院免收住院押金。
新规还提出了保底制,即对报销比例达不到总费用的20%者,一律按照20%的比率给予补偿。此外,新规还提高了中医药报销比例。
新规还调整了基金的使用范围。还在全省率先将婚检纳入补偿范畴,补偿标准为每人次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