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动的心脏寻找新主人》追踪
10日晚她的心脏停止跳动,原定于昨日进行的移植手术因此落空
早报讯(记者黄艺芬)本月10日晚11时多,小敏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呼吸也没有了。原定于昨日下午进行的摘取器官移植手术的计划因此落空了。 小敏的姨夫和哥哥伤心之余,为无法实现小敏生前捐献器官的心愿感到惋惜。
“如果能够将她的器官捐献出去,那是件多好的事情!”小敏的姨夫吴先生说,既然签了器官捐献协议书,他们就没有犹豫过。据他介绍,他们也跟医生商量过,希望他们抓紧时间摘取器官,“其他病人需要什么器官,哪些器官用得上,我们都愿意捐献。”
小敏最终无法坚持到计划摘取器官的时间———昨日下午,面对这个结果,吴先生说:“我们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
获悉这个消息后,医生、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都深感遗憾。
“要是能早一天摘取器官就好了。”泉州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说,如果不是联系器官捐献的事花费了很多时间,10日就可以进行器官移植了。
解放军第180医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张臣华告诉记者,没有统一的脑死亡标准,也是这次器官移植手术“流产”的原因之一。
小敏捐献器官,原本已是万事俱备,患者、医生等人都满心欢喜、满怀希望地等待着生命的延续。她的突然离去,除了让希望落空外,也让人们发现了器官捐献工作的不足之处。
深度分析:
器官捐献落空的背后
医学难题:供体紧缺,患者望穿秋水
“我们医院联系了4名病人,加上军区总院1名,共有5个患者在等着她的器官移植。”180医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张臣华说,其中有两名患者需要眼角膜,两人需要肾脏,还有一名需要肝脏。
据介绍,供体器官严重不足是目前器官移植界面临的一大难题。以肝移植为例,1994年至1998年,等待移植的患者数量增加了168%,而供肝的数量只增加了18%。
张臣华告诉记者,泉州地区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排除囿于经济情况、病情变化等因素无法做手术的,将近200名患者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约有100名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手术。而实际上,每年能够进行这两类手术的患者仅占十分之一。
“供体紧缺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形势非常严峻。”张臣华说,有些患者等待器官捐献一直等到死亡都没有机会,这次医院联系的肾病患者,等待供体已经等了将近两年。
来自泉州市红十字会的数据显示,至今填写了器官捐献登记表的只有1人。据省红十字会的消息,全省不超过10人。
有法可依:现实操作中仍是一片空白
去年9月,《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开始实施。但是,据有关人士透露,小敏此次的器官捐赠仍属“特事特办”。
“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定哪些医院是有资质的移植医院。”省红十字会有关人士林文英说,卫生部出台了新的规定,要组织专家对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医生进行资质评审。因此,省红十字会目前还无法确定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器官捐献的摘取和移植手术。
据泉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周全才介绍,小敏要捐献器官,哪个医院具备资质也让他们为难。林文英告诉他们先按照规定进行捐献登记,然后联系当地医院,看有没有医院能够开展移植手术。
本月9日,泉州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联系了泉州市第一医院、180医院等,最后才确定由180医院进行摘取器官,开展移植手术。
此外,脑死亡没有统一标准则拖延了器官摘取时间。
“我们那天到晋江市医院查看小敏的情况,当时她的瞳孔还没有完全张大,我们不能够确定是否属于脑死亡。”张臣华说,医院只能开始准备手术事宜如供血等。
因此,他们还向卫生部门、红十字会等申请,做一个脑死亡证明。卫生部门联系了两名专科医生,决定在器官捐献前由他们鉴定,进行签字证明。
而确定受体也花费了不少时间。由于没有患者的信息库,红十字会并不知道哪些患者急需供体,只有等医院联系。解放军第180医院最后确定能够进行手术的患者,最远的在河南,到昨日上午才能到达泉州。
“器官移植手术有时间限制,比如肝脏在冷缺血的情况下只能在保存液中保存12小时,肾脏则是24小时;但如果是热缺血的情况下,必须在5分钟内进行手术。”据张臣华介绍,但这一切还有个前提,就是供体的病情平稳。10日晚小敏出现病情变化,进行过抢救,也影响了器官功能。“如果是病源供肾、供肝,对受者反而不好。”
这些原因,都或多或少地造成这次器官捐献的好事无法实现。
一个希望:弘扬精神,改变传统观念
据林文英介绍,我省正在筹备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打造人体器官资源信息平台和联系网络。“人体器官资源信息包括志愿者登记捐献的器官、联系方式等,此外,还要和卫生部门联合,将各医院接诊的需要器官捐献的患者资料也进行登记管理。根据排序来安全器官捐献和移植。”
至于如何让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的队伍,有关人士表示,这需要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需要更多的宣传。
“我们赞扬小敏的这种精神。”泉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周全才告诉记者,器官捐献是一种自愿行为。在接受市民报名时,他们都要告知器官捐献对健康的危害。他说,有些老人之前到红十字会报名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不过,领了登记表回家后,遭到家里人的反对,也就放弃了。“登记表必须有近亲属或监护人的意见,如果他们不同意,最后也是不能执行捐献的。”
张臣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们对于器官捐献的认识不够,“器官捐献是一份生命的礼物,当人们有了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生命的意识后,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器官移植技术提高也才更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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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内地出台的第一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法规。
据深圳市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条例》实施至今,深圳全市已有41人捐献造血干细胞;有77人在死后捐献眼角膜;8人捐献遗体,1人捐献多器官(肝、肾、角膜)。该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
纵深走笔:
建条献爱心“绿色通道”
尽管是“特事特办”,然而英年早逝的小敏仍无法实现遗愿,让自己的生命在他人的身上继续延续下去。
所有的数据都在表明,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很多很多,而可以提供的器官数量却很少很少!如文中所述,以肝移植为例,1994年至1998年,等待移植的患者数量增加了168%,而供肝的数量只增加了18%。
有了捐献遗体器官的爱心勇气,最后却得到“无法实现”的灰心失望,不独小敏一人!有媒体报道,去年四川绵阳7岁女孩岚岚患脑癌死亡,她的父母希望女儿的器官能无偿捐赠给那些急需救治的人,结果因法律条文空白,岚岚的父母只有抱憾。
看来,现在摆在器官捐赠面前的有两道“门槛”:在解决人们改变旧观念、主动捐赠献爱心之后,还得建设一条“绿色通道”,让这些具有非常人勇气的献爱心者得偿所愿。据报道,今年年初,广东韶关一位25岁市民脑死亡后,家人自愿捐献其器官。现在,这位逝者的两个眼角膜已让深圳两个病人重见光明,两个肾脏又为两位异地患者提供了生命新动力。他的愿望能够得以实现,知情人士感慨地说,这与当地司法部门的配合密不可分,“我非常敬佩他们的决策”。
破除旧观念,主动献爱心,需要逝者与亲人的莫大勇气。今年4月,香港多个团体合办“捐器官我愿意”运动,为带动港人决心,特首曾荫权表示,已经签了器官捐赠卡,并得到家长支持。此例可为证。
主动献爱心,最终能如愿,则需仍活于世的人们的莫大支持,因为生命稍纵即逝,可能多一层审批,多一个环节,多一秒等待,都将使这个美好的愿望落空。
我们多么希望:不会再有下一个爱心抱憾而终!(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