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君睿
近年来,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发生的违法行为不时见诸报端,此类事件也引起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沈阳市日前就发生了一起嫖娼疑案,4名被处罚的当事者大喊冤枉。而处理这起案件的沈阳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因接受当事人(副厅级干部)通过亲属给其送去的3万元现金被“双规”。 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说,该案是一个虚构的、屈打成招的冤案。
为什么许多警察喜欢办理卖淫嫖娼案?主要是因为有高额罚款提成。不管是“自收自支”,还是“收支两条线”返回提成,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人,都是有可观的经济利益。如果说别的警察能够抓住卖淫嫖娼的“商机”,那么,沈阳南站派出所则是没有“商机”而“制造商机”。
(《江南时报》2006-05-13 第13版 )
呵呵,以前只听说过商人制造商机,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服务。而今天看到这则报道却让我眼界大开:派出所竟然也制造商机,在赚取罚款提成的同时,却把牺牲公民的名誉、自由和人权为代价当成一种目的!难怪有一次我和爱人在我们本地的滨河路散步时因为手拉手(我们结婚16年了,都是快40岁的人了。)被值勤的民警误以为是“不正当关系”而盘问了半天,搞得我们夫妻二人哭笑不得,最后找了个在公安局上班的熟人过来作证才不了了之。那时没有多想他们为什么会对路上的行人都疑神疑鬼的,现在想来,是想罚款以获得收益啊。所以就有“执法一旦成为一种产业,公民就会失去应有的尊严”一说。是啊,在利益驱动下,我们屡屡耳闻目睹一些执法人员私设收费名目、任意提高收费标准,甚至为了达到“创收”的目的,与按摩院、发廊、洗浴中心等勾结在一起,诱人上钩,利用威逼、引诱、欺骗等手段让人签字画押,甚至屈打成招,承认嫖娼。“创造”出莫须有的事实,使原本严肃神圣的执法行为,就这样变成了一场“商业游戏”——嫖客是生财资源,执法者在抓嫖过程中获得高额的利益回报。想想心里就直打寒颤!警察抓卖淫嫖娼本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分内之事,一旦和钱挂钩,这味道是不是就变了?原本用以制恶的执法权力,变成了为恶的黑色权力,并且有演变成为商机的一种可能时,我们的某些行为部门是否该反思了呢?真的是“当一种管制行为发现了某种获益机会后,其本身的寻租冲动又得不到有效管制时,就有可能出现执法者变成违法者的悖论。”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制造商业”的动机和行为,和把赌场当成提款机的恶劣性质是一样的。一般的抢劫犯敲诈勒索,凭的是暴力,派出所敲诈勒索嫖娼者凭的是权力。他们的敲诈勒索,运用的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靠的是手中的国家机器!因为仅凭罚款并不能消除嫖娼现象的泛滥,从而,只会诱导以牟利为目的的抓嫖风气盛行,对嫖娼者也丝毫起不到处罚、警示、教育的作用,这和利用借口进行敲诈勒索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呵呵,变味的“饭”吃起来难以下咽,更重要的是吃进去之后,是要生病的,这种病态直接危害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万万不足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