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罗娜)昨日,乘客朱先生将涉及上百万元款项的合同原件不慎遗落在公交车上,心急如焚的他求助公交车路队,该车女售票员随即将失物交还。
昨日中午,建材公司职员朱先生和两名同事带着原始合同到江北红旗河沟办事。 下午1时30分许,他们乘121路公交车返回南坪时将合同落在车上。
“一旦遗失,对方会认为我们毁约,公司就要赔偿100多万元的损失。”半个小时后朱发现丢了合同,吓出一身冷汗。他立即乘出租车到121路公交车路队寻找。售票员看到他后兴奋地表示,他们正苦于寻找失主无门。
来源: 重庆时报 2006-05-17 0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