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18日讯 昨日,家住芝罘区只楚路双新大厦小高层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因水泵坏了,6楼以上的住户已经七八天没水用了,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上午11时,记者赶到时,只见居民正从该大厦的物业公司厕所排队接水往楼上提。
这栋小高层共有12层,每梯4户。见记者来采访,正在接水的居民团团围了上来。一位9楼的住户大倒苦水说:“从10日水泵坏了后,就一直没水用,停水的住户都得赶在物业公司下班前到这个厕所来提水,这几天家里都是买饭吃,打的水还不够冲厕所用呢,更别说做饭和洗衣服了,这么热的天,遭的罪就甭提了!”
还有的居民抱怨说:“这个楼住着很窝心,6楼以上的住户每吨水费要比1-5层居民贵5角钱,过去还不知是什么原因,现在水泵坏了,才知道6楼以上是二次供水,我们根本不知情,而且,有的住户家里经常没人,不知维修费何时能全部交齐?”
据了解,双新大厦1-5层是由自来水公司供水,6-12层是二次供水。记者看到,在62楼的防盗门上,烟台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新大厦管理处贴了一张15日的通知,内容是:因二次供水系统出现故障,经咨询,维修费需要1万2千元左右,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6楼以上住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3元分摊,待住户费用全部交齐后,再协调维修单位予以维修,费用多退少补。
11:15,记者来到该楼物业公司,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双新大厦物业在3楼办公,当记者来到3楼时,一名女工作人员却说,3楼是烟台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的物业管理处,双新大厦的物业管理处就是记者刚去过的一楼,让去找一个姓冯的负责人。当记者再回到一楼时,那名保安承认这就是双新物业公司,但拒绝提供冯的联络方式,一句“不知道”后扬长而去。
那么,物业公司的收费方式是否合理?对此,烟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的宫先生答复说:“根据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共部分管理基金不足的情况下,维修费用由各住户按建筑面积分摊,收费是符合规定的,但做法欠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