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17日,忠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将5月、9月定为“无会月”,星期四定为“无会日”,原则上不得召开全县性会议。
每年5月、9月为春播秋收的农忙时节,同时又是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该县决定不得在此期间召开需要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该县还规定,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大会,须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审定,未经审批同意的会议,原则上一律不得召开。忠县还对会议请假制度、会议报道制度、会议时长、会议材料发送、会场纪律、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加强会风监督。(特约通讯员王志勇)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9 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