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界人士要努力为和谐陕西做贡献
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 马尔立
广泛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意义重大。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就业、分配、社保和医疗卫生的体制和机制相应处于急剧变化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增多。 社会上的问题和矛盾,同样也反映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之中。民族宗教领域也存在着一些现实的问题和矛盾。我省城市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养能力还比较低,一些地方宗教房产政策落实遗留问题成为引发当地不稳定的因素,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及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问题相互交织,引发矛盾的因素有所增加,经济交往中也出现一些因利益关系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境外敌对势力乘我扩大开放之机,加紧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干扰破坏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企图对我进行西化、分化。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但直接影响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和谐与不稳定。而这些问题要得到妥善解决,不仅要靠政府,靠组织,也要靠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社会和谐与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密切相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都是国家的主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力军和积极力量,我们每一个人都承担着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陕西的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于构建和谐陕西的伟大实践之中。
民族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大有作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是我国各族人民的优良传统,是宗教教义教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基本特征。而我国五大宗教的教义教规在具体内容上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主张人类的“爱”,追求“和”与“善”。这些教义教规和基本戒律在规范人们的思想和道德行为方面,与我们当前的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也非常吻合,同时对人们也具有一定的心理矛盾调解、人际关系调节、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五大宗教的教义教规所追求的“和”、“善”、“爱”等核心思想,与我们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特征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因此说,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培育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当前,在我省宗教界一些地方和有些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中,也存在着道风不正、不遵守法规,我行我素、不能冷静对待矛盾,甚至采取过激行动的问题,严重影响宗教团体的声誉和自身建设,也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我们必须要坚持把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道德观作为“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全省民族宗教界的行为准则,使全省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自觉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体系来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依据政策法规冷静对待矛盾、处理问题,为全省的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是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我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生动实践。省、市民族宗教部门都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扎扎实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从当地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把这项活动作为民族宗教事务的经常性工作切实做好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把活动的开展深入到民族企事业单位、院校、各民族群众、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之中。
各民族企事业单位、院校,各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要立足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和工作,积极参加这项活动,从自身做起,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和谐陕西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各宗教团体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实践,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迅速行动,按照《通知》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动员,尽快使活动开展起来。各宗教要探索如何成为社会中的和谐因素,用于教育和影响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并付诸于实际行动,使之发扬光大,深入人心,成为爱国爱教,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自觉行动。
少数民族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西安坊上人清真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西艳
对于我们少数民族企业来说,在构建“和谐陕西”、创建“平安陕西”中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是少数民族企业的经营者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要爱国爱党,不断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国家大事,把握政治方向;二是要在经营活动中,重商德,讲信义,时时处处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不做违法乱纪,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及民族政策的事情;三是要结合企业中少数民族员工比例大的特点,重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以“和谐企业”促进“和谐陕西”、“平安陕西”创建;四是少数民族企业在制订自身发展目标时,要有大局意识,应从全省的战略发展大局出发,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更多地考虑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五是少数民族企业要重视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和挖掘,要加强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精心培育团队精神,要有品牌战略意识,要积极引入现代企业经营战略,用企业文化打造自主品牌;六是少数民族企业要不断采纳新的科学管理成果,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推进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以适应全省经济发展的要求。
和谐社会 从我做起
陕西省佛教协会会长 界明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佛教应发挥应有的作用。省民委、省宗教局在全省民族宗教界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非常有意义,反映了全省佛教徒的心愿。我们佛教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增强法制意识,不做违法的事,不搞违法的活动,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二,要加强自律,自我约束,不做不符合道德的事,谨慎地遵守道德原则,自觉地按道德规则去做,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达到和睦相处。
第三,要广结善缘,服务大众。要发扬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精神,积极参加兴医助学,帮困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要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生态保护应从我做起,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
省佛协号召为构建一个和谐的世界,和睦的社会,全省佛教四众弟子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无为向化 有为服务
陕西省道教协会秘书长 胡诚林
省民委、省宗教局组织的全省民族宗教界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是落实中央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这一举措得民心,顺民意。作为省道协和全省道教界要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全身心地投入到“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中去。
首先,要弘扬道教济世利人、关爱社会的优良传统,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带领道教界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关心社会发展,支持国家建设,积极参与扶贫救灾、生态保护、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自觉遵规守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要加强道教自身建设,以“无为之德”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和谐,一方面要加强道教教职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重视人才培养;另一方面要搞好宫观管理,加强宫观的制度建设,实现管理民主化、工作程序化、办事制度化,营造团结协作与社会和谐统一的良好氛围。
第三,发挥道教道脉教缘的黄金纽带作用,服务于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
天和风雨顺,地和万物生;国和民心正,家和万事兴。和谐社会,乃人类追求的美好社会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目标,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倡导无为理念,践行无为之德,以无为的思想,指导有为的实践,以“无为”之道,求“有为”之法,获“作为”之果,是道教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找准自己的位置 为和谐陕西做贡献
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马希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治国、富国、强国的宏伟目标,它合乎国情,顺乎民意。构建和谐陕西、创建平安陕西,更是全省人民共同的心愿。作为陕西人,作为穆斯林,我们必须在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做贡献,为陕西做贡献。
中国穆斯林群体是中华各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应不断发掘和积极弘扬教理教义中维系社会和谐方面的丰富资源,为促进社会进步,特别是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穆斯林首先要继续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的基本思想,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身优势为陕西的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做贡献。第二,要重视培养宽容的美德,以宽容之心待人。在日常生活中和人际交往中,只要不是重大事件和原则性的问题,大家就应该宽容大度,这样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使自己生活充满情趣和快乐,而且对自己的学习、工作以及事业的成功也都会大有裨益。第三,我认为每一个穆斯林应该从自身做起,负起责任把家庭搞成一个和谐的小单元,夫妻在家庭中要各尽其职,共同维系家庭的和睦、幸福、美满。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宏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不懈努力,需要付出几代人的艰辛,只要我们人人负起责任,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那么我们共同居住的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片沃土的前途是光明的。
做好基层社区工作 维护民族团结
西安市莲湖区学习巷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白秀兰
我来自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社区,即:西安市莲湖区学习巷社区的书记兼主任。今天,很荣幸参加全省民族宗教界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动员大会并在这里发言,心情分外激动。在民族地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多年的实践告诉我,必须要做好几方面的基础工作。
首先要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即: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在我这个社区,汉族同胞是少数民族,应受优先的待遇,这已成一条不成文的惯例,并被公认和普遍接受。其次,要不断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大社区建设的力度。这些年来,我为社区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小街道路整修、低洼房改建、解决吃水难、排污难、电力供应不足、“星光大楼”的建成、文化墙、各类宣传栏、展板等,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就业、低保、计生、残疾人工作、对考入大学生的奖励、老年大学、家长学校、人口学校、文明市民学校的举办等。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生活状况,创造民族团结、和谐、平安的大好局面。第三,要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和思想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提高民族素质,为和谐、平安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今后我更要继续努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我作为一名少数民族的党员干部,要发扬民族的优良传统,团结和带领社区群众,为党和民族的事业,为平安陕西、和谐陕西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好知识 报效祖国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 王文然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展民族预科教育的五所高校之一。这个温暖的大家庭,让我这个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学生深深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使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爱,让我不怕艰难困苦;爱,让我在迷茫之中找到光明;爱,让我学会了无私,学会了奉献,更让我懂得了珍惜。
省民委、省宗教局号召在全省民族宗教界开展“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这对我们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投身到这个活动之中,为构建和谐陕西,为建设美好的家园奉献青春。
首先,应该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祖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其次,还要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关心他人,发扬民族团结的精神,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团结各民族的同学和同事,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让我们在一个和谐美满的民族大家庭中共同团结进步。第三,走出书斋,走进社区,走近弱势群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把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奉献社会的激情和力量,积极投身到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构建和谐陕西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为陕西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省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秘书长 渠小玲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天主教界要用教会“爱”的核心教义来营造“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和宗教和顺”的氛围,让信仰中的爱,化成每个神长教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关注贫困人群和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力量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行动,为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共建社会文明,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社会,推动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和谐陕西社会做贡献。
我们将动员全省天主教界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带动家庭服务社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我们每天的学习、工作、劳动和生活的具体言行都与陕西的发展、建设联系起来,与构建和谐陕西联系起来。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自觉抵制违法活动,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开展为社会送温暖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在政策法规范围内有序开展宗教活动,引导广大教友营造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教育信教群众增强大局意识,面对教产矛盾,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宗教政策,运用法律手段,依据政策法规,依靠政府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从我做起 为构建和谐陕西奏华章
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王俊
“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的开展符合我省各族群众和各宗教追求社会和谐平安、人类生活美好的共同愿望,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基本方针,有利于调动各族人民和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既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宗教界不懈努力的目标。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是国家整体和谐重要内容。我省基督教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在“从我做起,为和谐陕西做贡献”活动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利用自身优势,把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这项活动的全过程,并把它作为全省广大信徒的行为准则之一。省基督教两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消除内部不和谐因素,为“和谐陕西”,“平安陕西”贡献力量;我省基督教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每一个信徒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努力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砖添瓦,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