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从今日零时开始调整成品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我省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
汽油、柴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订具体零售价格。中石油、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在规定幅度内制订的具体零售价格应及时抄送当地价格部门备案,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我省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柴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各地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并提出化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相关行业价格影响的方案报当地政府,以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