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芳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一些开发商以售后包租的形式,拆零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并在媒体上大量刊登相关的广告这一现象,建设部近日发出风险提示:以售后包租的形式购房有风险,投资须慎重。(新华社5月22日电)
尽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但是,面对这个禁止性规定,“售后包租”为何依然能够“逆流而上”?
笔者曾在一本房地产杂志上看过一篇有关“售后包租”的文章,作者是某省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官员,他认为,“售后包租,是中介服务的品种创新”,认为“售后包租”可以盘活物业、满足投资者需求、激活市场,却丝毫不提“售后包租”的风险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欺诈。
早有业内人士指出,“售后包租”实际上只是卖铺面的一种噱头,更多的是开发商玩的一种财务技巧。开发商承诺的收益率,早就通过提高商铺售价将今后要付给投资者的利息预提出来了。
开发商不是傻子,倒是消费者不知不觉成了“博傻”:明知高价买下来不值,但还是希望买下来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博傻”的集体投机行为,最终为产生楼市“泡沫”埋下隐患。而最终为“泡沫”埋单的,还是“博傻”的投资者。
一套产权式商铺卖出去了,开发商的资金就已经回笼,一旦以后的经营出现问题,最终还得投资者自己扛,甚至还有打不完的官司、弄不明的产权纠纷在前面等着。这对于投资者而言,又是一笔不能不考虑到的成本。对于现房,“售后包租”虽不违规,却也不是如开发商所说的“零风险”。且不说开发商还存在资金链断裂、破产、转嫁风险给投资者的可能性,在当前,许多投资者还面临利率调整、开征物业税等不确定因素。
来源: 华龙网 2006-05-26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