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5月26日电(苏勇 刘袁 张琴)只为泄气就无端将一名年仅17岁的在校学生活活殴打致死,这起特大故意伤人致死案件的8名嫌疑人近日全部被批准逮捕。
2006年4月21日晚9时许,某书店保安夏某约彭某、张某、周某、何某等人到涪陵区一水吧消费。 期间,夏某因与他人在电话里发生语言摩擦,便叫张某、彭某、周某等三人去“找个人来殴打出气取乐”。张某等三人窜到涪陵城市广场附近一网吧,强行将正在上网的17岁学生李某从该网吧带到水吧。夏某将李某推进厕所并对其拳打脚踢,还叫其他7人轮番进厕所对李某进行殴打,时间长达一个小时。
22日凌晨2时许,夏某等人又将李某挟持到涪陵区堡子城公园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口吐鲜血。夏某叫张某、彭某、周某将李某送到医院抢救。张某等三人将李某丢弃在医院大门口后逃离现场。早上7点多钟,环卫工人发现李某后立即报警,法医赶到现场发现李某死亡。经涪陵区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李某颅腔内硬膜下出血,大脑额叶顶部见脑挫伤及脑挫裂伤,死亡原因为外伤性硬膜下出血。
24日凌晨,彭某等三人在亲人的劝说下,到彭水县江北水陆派出所投案。4月30日,夏某被涪陵公安机关抓获,同日其余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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