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0日,一名律师司机因不满交通队处罚决定,于是将朝阳交通支队机场队告上法庭。本报记者 王俭 摄
在这一状告交警的案件中,原告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因为那个地段确实是禁左区域 。按章办事,交警没有过错。但躲在一个司机视线盲区纠违,将二十多个司机一个个截下,我认为既没做到执法的人性化,明知违章发生而不预先提醒,更没做到防范于未然。
是等发生违章甚至导致事故再处理,还是事先避免。当然应该是前者。 但后者可以罚款,可以完成查违指标。各大城市的警风评比交警一般排在最后,我想并不是人们对交警的偏见,而是对他们执法方法的疑问。那么他们自己对这些心理怎想呢。
这张图片拍的是一偶然瞬间,但那游离的眼神又何尝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们心理的一个刻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