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就是交通稽查部门让人扮成搭顺风车的人,只要坐上车,就在前面拦住,以“非法营运”为由进行罚款。
让狱中的韩建秋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个“钓鱼事件”中的普通公民,竟吸引了多位省高层领导的关注,以至引发了一场全省整治钓鱼风。
“钓鱼”成风
2005年11月7日8点多,驾驶自用红色捷达车和朋友到阳镇拉大米的哈尔滨五常市山河屯镇居民韩建秋没有想到,一场灾难正等着他。
当天早晨8点左右,保山林场退休职工金大爷散步时,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北边的篱笆中藏着一部吉普车。
就在韩建秋的车行驶不久,途中一人说要去看病,想顺路搭他的车。谁知车开到保山林场前的十字路口时,北边胡同里突然冲出一辆吉普车横在韩的车前,车上下来4个没有出示证件、没戴帽子、自称是五常市交通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要韩建秋出示行车证和驾驶证。
就在韩建秋解释他不是非法营运而是捎个人时,金大爷发现,红色捷达车上下来一个30来岁穿红衣服的男人,和吉普车上的人耳语几句后,就迅速消失在东边的路口。
这时就听到稽查嚷嚷着要扣驾驶员的车,说他是非法营运。金大爷终于明白了,原来稽查是一大早藏在这里“钓鱼”的。
在哈尔滨市公安局一位女警官看来,这种事在当地早已司空见惯。两年前的一个下雪天,她就亲眼见到一位司机开着公车办事,路边一个妇女抱着孩子,挥手要搭顺路车回家,给10块钱,司机说不要。当车开出100米左右,就被稽查拦住了,说他非法营运,要罚款8000元。趁他解释的时候,车上的妇女已经抱着孩子不见了。在当地人的眼里,似乎开车的司机都成了要钓的鱼。
“钓鱼”成灾
然而不服输的韩建秋,不仅没有躲过这场“钓鱼”,反而带来了一场“劫”难。
因韩建秋拒绝交出车钥匙,结果双方把车门把手都拽断了。10点左右,五常市交通派出所的五六个民警赶到现场。在和警察的拉扯中,韩建秋的衣服撕破了。最后公安一个掐脖子,两个拧胳膊,终于把韩建秋按倒在面包车上。大量围观群众纷纷指责:“你们是警察啊,太不文明了!”见此情景,警察和稽查们便各自分头散开了。
韩家以为事已罢休,却没料到灾难才刚刚开始。3天后的11月10日,五常市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韩建秋拘留,8天后,改为涉嫌“伤害罪”。
因为“钓鱼”,韩建秋开始了他的狱中生活;而早在3年前,早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4日上午10时,记者前往嵩山路6号哈尔滨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系采访时,原以为打声招呼就可以进去,到了那里才知道可谓戒备森严。要进入大院,需经过一道大门,2个岗亭和一道铁栅栏。在大门右边登记后,经保安打通电话,再由被找的人出来领进去才行。
一个行政单位为何如此戒备?原来,2003年6、7月份的一天,嵩山路6号院内,一个4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因无法交纳巨大的罚款,和执法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失去理智的他终于把一桶汽油浇在了身上……
惨案发生后,哈市领导要求彻底杜绝此类惨案的重演。
后来,当地的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此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系自杀死亡。
高层批示之后
让狱中的韩建秋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个钓鱼事件中的普通公民,竟吸引了多位省高层领导的关注,以至引发了一场全省整治“钓鱼”风。
2005年12月7日、2006年1月28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针对哈尔滨市交通系统个别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采取“钓鱼”行为,接连引发了治安、刑事案件,副省长王东华两次就此类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严厉指出:“此事件性质恶劣,执法部门采用“钓鱼”的方法打人、扣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紧接着,一位省委常委和一位副省长及多位厅局领导分别圈阅了该文件,并作出了要严厉整治的批示。
随即,该支队又专门召开了全支队人员大会,严整“钓鱼”风。大会宣布对三名执法队员进行警告、记过处分,并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风学习。
3月16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向全省下发了《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哈尔滨市交通系统执法队伍连续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通报》:务请认真吸取教训,坚决贯彻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并举一反三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顿好交通执法队伍。
前不久,省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部门,有关单位要抓紧落实。一场轰轰烈烈地打击“钓鱼”之风,就这样开始席卷黑龙江大地。
整治的双刃剑
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是利益的驱动促使黑车猖獗。那么对“钓鱼”者而言呢?
据知情人讲,交通局养了一大批线人假装乘客,事成之后按罚款额的30%甚至更高提成,因为一般罚5000至10000元不等,他们的收入也颇为可观。而有人则认为,交通局钓鱼创收,也和执法经费不足人员过多有关。
五常市交通局常务副局长李建新告诉记者:“我们稽查大队一共有两个组,每个组6个人。一年罚款三四十万元,上缴财政之后给我们返还50%。但这些返还的款是不够用的。我们交通稽查一共有3台车,一年车费就要10万元。”
对五常“钓鱼”案,省法制办在给王东华副省长的汇报中认为:“五常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确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按照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规定,每年应该在年底前9、10月份的时候,向上级政府机关上报执法处罚的统计报表和罚款的收入情况。现在来看,五常市交通局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执行。在执法卷宗中,有些取证对违法事实调查不详,调查中有处罚过重的情况。”
据法制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