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0日《现代快报》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审议《江苏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将原草案稿中要求信访人走访应当“逐级进行”的规定,修改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这一改动被认为是从“禁止越级上访”到“允许越级上访”的一个重大变化,在网上好评如潮。
虽然在我看来,这一规定仅仅是纠正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错误,但这毕竟是首次由一个省级最高权力机关正式表态,其突破意义和示范效应均不可低估。一个地方如果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允许民众越级上访,我认为将会产生这样三个方面的积极后果:一是有利于地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越级上访,可以被简单地概括为当地民众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在本地又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通过反映情况的方式,引入更高一级的机关来参与解决。在中国现行的政治架构中,更高级的机关通常意味着更高的权威,和当地的利益纠葛也要相对少一些,这往往会导致问题以更有效率、更公正的方式得到解决。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温总理替农妇熊德明讨薪这件事了,其速度之快可以用电光石火来形容,社会效果也相当好。
二是有利于提高地方官员的执政能力。地方官员的执政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我认为主要就体现在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上,同时这种能力也只能在解决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过程中得到提高。众所周知,现在能让地方官员“动起来”的力量,基本上来自他的上级,如果他们对上级封锁情况,就能够减缓来自上级的压力。由于“越级上访”能有效地打破这种信息封锁,所以“允许越级上访”本身,客观上就会对地方官员形成一定的威慑,“激励”他们动手解决问题。
三是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的形象。允许越级上访,本身就是一种自信的表现——自信自己是廉洁的,也自信自己是有能力的。只有那些心中有愧的官员才会把民众的上访视为洪水猛兽,所以在我看来,开放民众越级上访,比任何投资巨大的形象工程都更能改善一个地方政府的形象。
允许越级上访,说到底是一种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因为一个地方的政治文明发展的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程度如何,而上访就是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对于那些缺乏政治参与渠道的底层民众来说,这甚至是一种主要的参与方式。当然,他们很少会为一个抽象的政治问题去上访,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其实从来也不存在不食人间烟火的抽象的政治问题,民众对政治生活的参与,总是通过对各种利益的要求和争取表现出来的。所以开放越级上访,就等于扩大了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邬凤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