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二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朱镕基首次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他强调,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是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对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弱势群体”随之成为中国社会新的“关键词”。中国政府对弱势群体问题一直高度关注,并采取了各种实际措施保障其利益。
弱势群体一词,原本属于学术领域,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据相关学者估算,中国约有八千万到一亿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认为,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
——下岗职工,或已经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这部分人群中,女工多、年龄大、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
——进城农民工。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法》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他们有工作,但受到歧视。
——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从集体企业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只有一百多元,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两三百元。许多人原来的单位现在要么破产,要么奄奄一息,没人为他们交纳医疗等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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