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四塔”移交宗教界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5月31日,副市长王玲检查了“四塔”移交工作,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我市的东、西、南、北四塔始建于清初的1643年,塔高统一为33米,占地面积全部为225平方米,依塔建有东塔永光寺、西塔延寿寺、南塔广慈寺和北塔法轮寺等四寺。 解放后,由于一些特定原因,四塔四寺中除北塔法轮寺的塔与寺基本保存完好外,东塔与南塔寺庙被毁,有塔无寺;而西塔及寺均被损毁,现在的塔与寺建于上世纪的90年代末。
现四塔均为省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北塔法轮寺,于2003年根据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经省宗教局批准恢复为对外开放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而其它三塔,则一直由市区文物部门或城管部门管理。(倪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