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妇女的婚姻状况一直充满神秘色彩,其实,新一代阿拉伯妇女已经越来越解放,在揭下神秘面纱的同时,她们的婚姻观念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1984年,阿尔及利亚颁布的旧的《家庭法》明文规定,妇女无权自行决定其婚姻大事,要结婚、跟谁结、何时结这些问题,都必须由家里的一个男人替她做主。 这个人可以是她的父亲、叔伯、兄弟,甚至自己的儿子(再婚时)。这一规定叫做家人代理制,它不仅在婚姻上限制妇女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也影响着妇女的行为举止,甚至儿子也有权对母亲指手画脚。原有的《家庭法》规定,一个阿尔及利亚男子可以明媒正娶4房妻子。修改后的《家庭法》规定,男子要再娶,必须经过妻子同意,尤其是要征得第一个妻子的首肯。同时,他必须保证对所有妻子“一碗水端平”,并且从法院得到可以证明自己能对几房妻子都做到一视同仁的法律凭证。为此,法院会对该男子的品性和道德行为等进行调查,确认合格后,才出具证明。这实际上提高了已婚妇女的社会地位。(摘自《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