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石家庄6月1日电(记者董智永)司机马英豪2005年12月27日晚开车在石家庄街头撞倒一行人后调转车头,对倒在地上的伤者进行“二次辗轧”,伤者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马英豪被警方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逮捕。 5月30日,马英豪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为,马英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各类证据中,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是最重要的一个。该录像显示,马英豪驾车将人撞倒后,又调头朝被撞倒在地的伤者辗轧了一次。
马英豪称当时本田车前挡风玻璃坏了,看不清躺在地上的伤者。马英豪的代理律师则称,不否认马英豪在驾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但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马英豪犯有故意杀人罪。
死者武志身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38万余元。被告人除了马英豪外,还有董某、尹某二人和河北某公司,其中,董某是肇事车辆的司机,尹某是肇事车辆的名义车主,还是河北某公司经理。死者家属委托的律师称,马英豪应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其他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河北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称,该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非专职司机开车,案发时董某属于在下班之后私自开车。董某则称,他当时并没有主动将车交给马英豪开,是马英豪自己主动要开的。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