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卫萍
近几天来,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校区高三年级的学生们陆续接到了来自学校的一则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学校将从高三年级各班班费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毕业班学生支持学校今后校园绿化及公共设施建设的爱心经费。 这种类似“感恩费”的收费通知,引起一些毕业班学生的争议。(《南国都市报》6月1日)学生在学校生活三年,与教师朝夕相处,离校前,出于对学校对老师的感恩之情,送给学校一些礼物,也是人之常情。但学生所做的都应该是出于真心,出于自愿。可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做法却显然有强迫的味道。
诚然,学校也口口声声说是“自愿”,可在行动上却无疑是强迫学生“感恩”。学生上交“感恩费”的途径竟是如此简单———由班主任通知大家,学校将从班费里面扣除一部分,留作学校今后校园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经费。尽管后来学校解释,始终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捐多捐少也没有限制。钱都直接扣了,哪有学生自愿的自由?如果真能让学生自愿的话,应该先将钱退还给学生,再设置一个感恩箱,让学生自己选个时间将钱投进去就行了。
自然,学校会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收费行为。学校声称,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让学生们学会去对自己所在的学校、家庭、单位等集体心怀一份感恩之心。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是必要的,但问题是,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难道就要通过缴纳“感恩费”吗?以笔者之见,这种教育活动本身就存在着偏差。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迫收取的“感恩费”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感恩教育,反而会使学生生出对学校和教师的厌恶之情。结果势必会适得其反。此事引起争议就是最好的证明。
感恩的教育无处不在,感恩教育的活动形式多样,但上交“感恩费”,而且是强迫的“感恩费”,显然是不在此列的。
据学生反映,学校每学期都向学生收取了学费和其他费用。这些收费足以用来支持学校的建设,可学校却仍要“巧立名目”从毕业班班费里扣下“感恩费”,其实质就是一种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