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部门联合发通知要求:
大学生跨省就业取消落户限制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吕诺张宗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最迟应在今年6月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也应制订和完善相应办法。
《通知》明确,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对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通知》强调,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适当控制高等学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