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又在电视上看到这种屡见不鲜的报道:一个80多岁的老大爷在公交车上站了好久也无人让座。当时有两个青年和老人同站上车,因为冲在前面“抢到”了最后两个座位,他们对眼前站得十分辛苦的老人视而不见,一路上谈笑风生。
我们小时候就能够背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让座可以看作这条古训的“实施细则”之一。但我们除了坐在电视机前,对两个“抢座打冲锋”的青年,以及车上那么多有意或无意不让座的人表示谴责,是不是也要扪心自问:遇到这种情况,我会主动让座么?
在公交车上是否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和红绿灯前是否闯红灯,看似都是一些细节,却能“一斑窥豹”地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在治理闯红灯和提倡让座方面,许多城市都出台了不同的办法。有的办法很简单,比如在车上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特殊群体有优先乘坐权;有些办法挺复杂,比如某市规定,凡在公交车上让座,都可以从司售人员处领取一个“让座凭证”,凭证累计到一定程度,可以兑换奖品;国外某些城市还规定,公交车上不给需受照顾的人让座要罚款。
种种规定,用心良苦。但从理论上看,任何一项制度在设计、执行、监督等方面都是需要付出相应成本的。提倡公众让座,以制度为主导,成本和收益比如何有待评估,有无长久成效更需继续观察。
让座等倡导型文明行为与不闯红灯等禁止型文明行为还略有不同。不许闯红灯是面向所有人群的全时段、全路段要求,由制度来硬性约束,易于操作也效果明显。让座的要求则具有相对偶发性,只有出现需要帮助的人,这个要求才会提出。在同一辆车上,也只需要极少数人让出座位。制度对此就不免有些捉襟见肘了。比如,设置了“老弱病残孕专座”,如果需要帮助的人不止一位怎么办?凭“让座凭证”可兑换奖品,谁能天天碰到需要让座的情形,谁又会一一收集凭证前去领奖?不让座就罚款,如果是整辆车上都无人让座,那么,罚谁?由谁来执行?
还是看看那些愿意让座的人的想法:“给别人让座,对方一句‘谢谢’,我就觉得值了”,“年轻人有责任和义务主动让座”,“谁没有个困难的时候,别人有困难自己应该帮一把”……无疑,所有主动让座的人首先是出于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意识而不是受包含奖惩手段的种种制度影响。
而他们最寒心的是,让座后,受助者连句“谢谢”也没有,还会遭遇到周围人异样的眼神。于是,下次再想让座,也要犹豫再三。可见,只有人们心中形成“应该让座”的意识,才可能有主动让座的广泛行为。正本清源,这既需要舆论的宣传和引导,更期待社会大风尚的改善。
多么希望,我们能够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充满自豪感地说:“让座,是一种应尽的义务。我履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