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仓甩卖最后一天”广告贴半年、“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说得霸气十足……随便逛逛街,商家的不规范促销行为便随处可见,消费者一不留神便会掉进商家设下的“促销陷阱”。来自市工商部门的消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查处商家的违规促销行为将有法可依。
市区各零售商的促销噱头有几多?新规实施后,消费者可以从何处着手来应对商家的“促销阴谋”?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了一番调查———
“拆迁甩卖”挂了一年
调查地点:西南河路。
调查对象:服装类商铺。
调查现场:西南河路南端的烂尾楼开拆之初,周边商铺便纷纷打出“拆迁甩卖,最后一周”等类的牌子。然而,南通路小学的一位刘老师向记者透露,这些店铺挂出“清仓”牌子一年多了,所谓“最后一天”、“最后一周”不过是为向路人促销。
新规对照:零售商不得以虚假的清仓、拆迁、歇业、转行、破产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因清仓、拆迁、歇业、转行、破产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促销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律特价”忒不诚信
调查地点:三站市场。
调查对象:鞋类商铺。
调查现场:“怎么这双皮鞋不打折呢?”在三站某标识“一律打折”的鞋店,购物的刘女士遇到尴尬。商家称标价已经打折了。然而,记者却发现该店根本没有原鞋价的标牌,消费者也无法知道是否真的打折了。
新规对照:零售商开展打折、降价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视为虚构原价。
“精美礼品”价值几何
调查地点:海港路某商场。
调查对象:化妆品专场。
调查现场:“购买本产品超过500元,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家住东郊某小区的孙小姐看到这个消息不由心动,在选购一款眼影霜和香水后便匆匆到兑奖点兑换礼品,结果领到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鼠标垫。
新规对照: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不得以虚构的奖品或赠品价值额、“精美礼品”等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各种不规范促销行为在零售行业可谓比比皆是,难怪仅市消协每年接到的相关投诉便达1000多起。工商部门人士介绍,新规将主要从打折促销商品内容(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范围等)、促销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和促销商品的退换等方面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新规一旦实行,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可以监督商家促销行为,更好的为消费者维权。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