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锋)针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中“支付业务回扣、支付业务介绍费”等商业贿赂现象,从即日起至2007年3月有关部门将集中在这两大行业内开展“抵制回扣”和“抵制介绍费”专项行动。记者从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获悉,我省将严肃查办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两大行业存在四种商业贿赂行为
业内人士介绍,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中的“回扣”常表现为四种商业贿赂形式。
具体分别为:以招标方为主体的权力部门和以客户为主体的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执业机构索贿的行为;执业机构在联系业务过程中,按其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以现金、实物回扣和提供培训旅游等方式贿赂对方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但执业机构为了继续保持业务关系,或有意避重就轻,或有意不予披露,或被迫出具不实报告,以博取客户满意或认可等出卖专业准则的变相贿赂行为;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客户不予调整或不同意执业机构披露,对相关执业人员给予现金、购物卡、贵重礼品等贿赂行为。
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要“抵制回扣”
而针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中的商业贿赂现象,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称,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必须要“抵制回扣”,否则将严查。
在专项整治的行动中,将首先在从业人员中,澄清“回扣无所谓”的错误观念,增强参与“抵制回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外,严肃查处执业活动中的各种形式的给予、收受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最后,检查行业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并在调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