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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三部门联合行动,22辆“问题校巴”被交警部门暂扣
我市将开出首张万元交通罚单 本报讯昨日,市交警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联合行动,在全市查处“问题校巴”。我市第一张万元交通罚单将在听证通过后,发给一无证上路的幼儿园校巴。
昨天上午,以交警局为主力、市交通局和市教育局协助参与的专项整治校巴车联合行动在全市展开。
上午7时40分,在爱国路名都酒店路口,罗湖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一辆号牌为“粤BJ875×”的中巴车。这是罗湖区金蕾幼儿园的接送车,车上搭乘了6名5岁左右的小朋友。经查,司机不但无法出示交警部门发放的校车许可证,连校车驾驶人证也没有。交警随后将这辆校车暂扣。
据执勤交警介绍,6月1日后,根据我市校车管理规定,上路的校车必须“四证”齐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证,缺少任何一证,交警都有权暂扣车辆。交警告诉记者,昨天查扣的车辆大部分没有将“四证”随身带齐。
昨日下午,经过仔细调查,罗湖交警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校车许可证,司机也没有校车驾驶人证。根据有关规定,该幼儿园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据市交警局违例部门有关民警介绍,这将是我市开具的最大金额的交通违法罚单。但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2000元以上的罚单将举行听证。如果事主对处罚存在异议,可以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的《听证申请书》,交警部门将在听证之前的7天内通知事主前往听证,可以由车属单位负责人、也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昨日下午,由于金蕾幼儿园负责人未到场,交警部门将尽快通知其前往接受处理。
交警局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我市车管部门共对3000余台校巴车进行了安全检测,266台车因无法通过安全检测而没有获得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5年驾龄,每年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考核。为方便学校,交警部门在梅林车管所、龙华车管分所、龙岗车管分所、松岗车管分所均开设了业务窗口,学校如需申请校车许可证可就近受理。
昨天,我市交警部门共出动200名警力、150名交通协管员,与市交通局、市教育局有关人员一起在全市设置整治点89个。截至记者发稿时,工作人员共检查校巴260台,其中32台校巴许可证或校巴驾驶人证未随车、随身携带。暂扣校巴22台,查处其它违法行为133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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