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武新)“我的孩子还有用,他们怎么能说是废物?死胎就能随便扔吗?”在丰台区法院的法庭上,作为原告的蔡宝向被告北京某医院发出了质问。昨天,记者获悉,这起中国首例死胎处置权归属案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医院给付原告的妻子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向其赔礼道歉。
去年2月5日,蔡宝的妻子乔霞怀孕7个多月,却因患感冒在大兴区的一家私人诊所治疗了20天。当感冒痊愈时,她肚子里的孩子却没了声音。3月4日,乔霞到某医院剖腹产下一个死胎。没想到,医院竟把死胎当作“医疗废弃物”处理了。蔡宝夫妇对这家医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丰台区法院查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虽不属于尸体,但应归产妇所有,某医院未经原告同意,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故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