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镇江6月1日电 镇江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围绕市政府民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议。记者了解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民政工作提出的12条评议意见,涉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等四个方面,目前大部分已经或正在落实。
在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方面,我市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据悉,2005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发放2000万元,保障了34450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农村保障对象9571户23581人。今年,全市计划安排城乡低保金预算2904.6万元,为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奠定了保障基础。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去年,我市对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举办老年服务事业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政府补贴。市区新增3家老年公寓,新增床位256张。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563.8万元,完成敬老院改造18所,新建宿舍327间,增加床位509张。今年,农村敬老院建设已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年内新建5所,改扩建23所,市财政设立了13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市政府还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区“女50岁,男60岁”以上,无收入来源、无退休待遇、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合作医疗保险范围。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待遇的问题今年6月将全面解决。
针对社区基础设施差、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市加大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去年解决老社区用房1600平方米,2006年全市计划达标社区4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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