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的女大学生王静,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王志华今年45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母亲杨锡莉与父亲同岁,在济南市第十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但自从2005年6月13日至今,整整一年的时间,19岁的王静却两次只身进京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父亲王志华包养“二奶”的情况,强烈要求党组织“清除这个党内败类”。 小姑娘的举报引起中纪委的重视,并责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此事。
这年头,二奶的新闻见得多了,几乎每个贪官的背后都站着一个二奶或多个情人。但自己的女儿揭发父亲保养情人的事是第一次听说,估计此文的新闻价值就在于此。不管网民怎样申讨这个背叛家庭的父亲,但我还是不赞成女儿出面到处告状的行为。
女儿的想法也许是为了挽救这个家,但她的这种到处宣扬的做法不但不能挽救这个家,而且可能加速家的解体。道理很简单,男人的事业前途比家庭更重要,或者说,应该是先有前途,后有家庭。但作为女儿的王静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思想开始举报,先是到爸爸的单位反映,无效;再到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后来据称告到了中纪委。
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是有可能完全毁掉她父亲的前途。如果真像王静说的那样,“将来爸爸进了监狱,我会去监狱看他,因为他永远都是我的爸爸,但我不允许他在外边包‘二奶’。”这是女儿该说的话吗?真有这一天,做父亲的会见女儿吗?这种过度干涉不仅是好心办了坏事,而且与现代社会尊重个人的理念格格不入。不仅毁掉了父亲的前程,而且,伤害了父女的感情。这种伤害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从中国的传统伦理纲常来看,其女儿的做法也是有违做女儿的本分的。我们不能说伦理纲常就一定是封建的东西。即以现代社会的现代理念来衡量,对亲人的举报行为始终是不会令多数人接受的。凡是主张亲人之间互相告密的社会也都是不正常的社会,如文革期间,有多少悲剧是由于亲人的告密?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这样的悲剧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完全结束。
更何况,对待二奶等婚外恋的行为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道德败坏,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在网上看过《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迷雾重重》一文,王静的父亲的包二奶有着较为复杂的背景,完全不是道德败坏一词可以概括的。王父包的是一个农妇,既不美丽,又没有工作。这不符合贪官包养情夫的规则。这里我不想展开讨论。我只是说,即使女儿要挽救这个家,她所采用的也是错误的手法。她不但没有通过举报这一手段挽救家庭,她反而起到了加速家庭解体的作用。更何况,一个家庭的事再大也不过是一个家庭的事,她这种不顾程序到处举报的行为客观上干扰了各级政府正常的工作,事实上是给各级政府“添了乱”。
在我看来,王静是一个做事比较莽撞、比较不顾后果的女孩,如果她真的爱她的父亲,建议她首先去学一些法律知识,然后去看一些人际关系大师卡耐基的书,如《人性的弱点》。卡耐基说过,永远不要试图通过批评别人来改变人!在我们今天看来,也就是说,要说服人一定要注意方法。不然,永远是事与愿违。如王静曾做过的那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