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实录
2002年2月,夏中勋指使公司会计孙某找到某刻字社的董某,伪造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并利用上述伪造公章伪造股权证,骗取韩某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3月,夏中勋在明知出票人账户没有钱的情况下,多次采取签发使用空头支票的手段,骗取市民张某沃尔沃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55万元;骗取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天籁轿车1台,价值人民币22万元;骗取某汽车集团吉林分公司现金9万元,累计金额达86万元。
2002年,曾任汽贸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嫌犯智耀霞,私自挪用公款1542万元给夏中勋,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至今无法追回。
“把正在建设的施工工人和药厂职工突然驱赶出厂,致使百名工人失业,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就这样,一个投资近3000万元、年产值上亿元、有38个品种、7个剂型生产线、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国家新药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消失了……”2005年7月,一篇内容为长春市民营企业家、某药业公司法人代表韩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资产近千万元被法院拍卖,为吉林省吉湘房地产公司清偿所欠银行贷款的文章,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相继作出批示:迅速查清事实。
2005年7月,长春市某药业公司法人代表韩某来到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报案,称自己被本公司一个名叫夏中勋的股东骗了。
警方接案后,在经过大量外围的秘密调查后,2005年10月11日,长春市公安局正式以夏中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对其立案侦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6年2月28日,韩某再次向公安机关反映,在2002年间,夏中勋以其收购的通化人造毛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即将上市为由,两次从他那里骗得现金100万元。
时隔不久,专案组又相继接到数起举报夏中勋在明知出票人账户上没有钱的情况下,采取签发使用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轿车、涉案总值达86万元的诈骗案件。
2006年4月10日,专案组收到一份由长春市纪委转来的通报:长春市汽贸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智耀霞,挪用公司资金1542万元,借给夏中勋,鉴于智耀霞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鉴于夏中勋的长春市人大代表身份,2006年3月27日,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和经侦支队专案组成员一起,将案情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作了汇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对夏采取强制措施。但此时夏已闻风而逃。为防止其逃到境外,3月30日,专案组对夏采取边控措施,并积极查找其下落。
专案组综合多日的侦查情况分析,4月18日20时,民警在大连将夏中勋抓获。同一时间,智耀霞也在长春落网。
开始,接受审讯的夏态度嚣张,拒不承认涉案事实。讯问中,他还多次强调他曾担任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并利用熟悉法律的优势消极抵抗。民警多次找到其公司会计,最终在政策的感召下,会计交代了夏中勋指使其和出纳员私刻两枚印章的事,在出纳的配合下,民警在长春市重庆路附近的一家刻字社里找到了为其私刻印章的董某。
最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夏中勋终于对自己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6年5月,嫌犯夏中勋、智耀霞、董某分别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挪用公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新文化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