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儿,经理有事找你,让我到这替你把钱存了”。就这样,7200元超市营业款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日前,南开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原某超市员工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2月24日下午3时许,王某经周密的踩点后,来到南开区鞍山西道与白堤道交口处,等候途经此地去银行存储超市营业款的同事赵某,并谎称经理找其有事让自己代其存款,从赵某手中骗走营业款7200元。
记者谭然通讯员马志国/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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