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进入高峰期。根据《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检验手续。有关部门提醒有关单位仔细察看代码证书右侧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代码证年检,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规现象。
据了解,组织机构代码证作为各组织机构的“身份证”已在税务、银行、社保、车管等系统广泛应用,代码证书未按时年检将直接影响到各机构社会经济行为的正常进行。
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名称、地址、机构类型、经济类型、经营或者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批准或者登记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手续;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手续。
据了解,质监部门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年检、注销手续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本报记者)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