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了《2006年第2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对“氧立得”“周林频谱仪”等20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产品进行了曝光。
湖北永兴公司生产的“寒水石药王牌安眠降压治疗器”,内蒙古国创公司生产的“列线康牌超声波治疗仪”和“意通牌纳米银鼻咽喷雾器”,无锡格新视公司生产的“父母心牌渐变多焦视力镜”,广东泰宝公司生产的“离子感应消痛贴(泰宝消痛灵)”,北京中科公司生产的“蓝丁格尔牌WH型系列乳腺治疗仪”,广州科鹏公司生产的“紫环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颈椎治疗仪)”、北京氧立得公司生产的“氧立得系列多用途便携式制氧器”、北京周林频谱公司生产的“WS-101C型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北京同方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奉化精益公司生产的“前列腺治疗仪”、秦皇岛皇威公司生产的“奇爽一贴好”、河北路德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济南川奇公司生产的“鼻炎一贴灵”、重庆国人公司生产的“特定电磁波谱治疗器”、长春吉大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女士凝胶抗菌器”、武汉嘉业堂公司生产的“神阙贴”、北京康星公司生产的“国康牌颈腰椎治疗仪”、汉中金华汉公司生产的“华汉针神牌诊疗健身仪”、广州康烛公司生产的“低中频鼻康仪”等产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或者篡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广告,同时广告中也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