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通过审议
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应用”也通过审议
晨报讯 (记者张星) 昨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两件,即田丽红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尽快进行大连市房屋租赁管理立法工作的议案》和乔文路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议案。
近几年来,大连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赁市场已具相当规模。据统计,目前全市房屋租赁面积约有1300多万平方米,年房屋租赁交易额约为56亿元。会议认为,依法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势在必行,结合大连市房屋租赁管理实际,制定《大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是必要可行的。
据统计,大连市现有6400多万平方米的供暖房屋是高能耗建筑,如果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节能50%的标准,每年可节省采暖用煤80多万吨。会议认为,加强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巨大,以立法形式规范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应用与建筑节能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昨日会议由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金主持。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大连市政府《关于大化集团、东北特钢集团大连基地、大连水泥厂、大连港东港区搬迁改造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该市开放先导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等。
法官不称职 撤销其职务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述职评议中,一名审判员因不称职票数过半,被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职务
晨报讯 (朱延青记者张星)昨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审判员进行了述职评议,一名审判员因不称职票数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被人大常委会依法定程序撤销其审判员职务。
今年初,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法院部分审判员进行述职评议。为搞好这次评议工作,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评议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最终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6名审判员参加述职评议。
从评议小组提供的相关报告看,6名审判员审理或执行的部分案件,均属证据事实清楚,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主办人没有依法严格办案,导致案件明显错误裁判和错误执行,给当事人和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法院形象。
昨天10时30分,除一名法官称病缺席会议外,其余5名法官分别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述职。测评结果,有1名审判员称职票超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基本称职,审判员陈保国不称职票超过了半数,其余3名审判员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均未超过半数。
针对测评结果,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决定提请常委会撤销陈保国的审判员职务。常委会会议经过表决,作出撤销陈保国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要求3名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均未超过半数的审判员,要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认真检查自身不足,抓紧时间整改,在今年年底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会议期间,有6位常委会委员针对审判员马广明称病没来参加述职评议并不写述职报告的行为,联名提出了关于撤销马广明审判员职务的议案。常委会认为6位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的议案符合法律程序,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决定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马广明不参加述职评议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其后提请下次常委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