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底线
盛华仁强调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各级政府和土管部门责无旁贷
法制网北京6月23日讯记者郄建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今日就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0周年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要求,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加强执法监督。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责无旁贷。
盛华仁指出,1986年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土地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轨道。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管理法在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补充和完善。为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盛华仁同时指出,土地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他说,2005年耕地面积比2003年又减少2000万亩,平均面积每年减少1000万亩,2005年底的保有量只剩18.3亿亩。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仍然十分强劲,各地对土地的需求欲望仍然非常强烈,严把土地闸门的任务更加艰巨。“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必须保持18亿亩。
盛华仁强调,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加强执法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责无旁贷。(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