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电信、公路、民航、金融……在社会各界对许多行业的垄断行为反映日益强烈之际,昨日,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旨在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虽然国内目前已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有一些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的规定,但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昨日首次进行审议的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