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6月25日电了应对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一系列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正在中共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层面次第展开,以期更加有效地提高这个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执政能力。
令人瞩目的是,在作为今明两年中共政治生活大事的地方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中,党内民主得到进一步发扬,包括须经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基本环节,强调了保障党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中共江苏省委要求所有乡镇在换届工作中实行党委书记候选人公开推荐制度。浙江、四川等地使用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网上调研、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手段,由群众给干部政绩打分。江苏东海县在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实绩听证考核制度后,有8人因听证排名靠后被改任非领导职务。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许多地方就扩大党内民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试验,并着力构建党内民主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党员的权利和权利保障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2003年底,湖北罗田县率先以党代会直选的15人全委会取代了由1名县委书记、5位副书记、5名常委委员组成的县委常委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全委会受权无记名投票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干部任免、监督等大事。
2004年10月,江苏省委常委会没有按惯例直接任命新的无锡市委书记,而是把拟任人选提交给于11月中旬召开的全委会票决,并且将票决过程向媒体开放。
2005年8月,广东省委常委会首次将口头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方式,一人一票表决4名地级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
目前,上海、江苏等地正在试点基层党组织选举向党外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并强调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此后,广东、浙江、湖北、四川等地相继进行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