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5日专电(记者 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救助管理总站获悉,这个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7个地市和部分县(市)确定了35家医院定点救治流浪乞讨病人,这些医院将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实施属地救治。
据记者了解,为解决对流浪乞讨病人救治中各部门职责不明、互相推诿、定点医院不落实、救治经费不到位等问题,福建省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将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实施属地救治。凡发现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应直接送当地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不得拒绝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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