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26日电(记者赵仁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核准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判处走私毒品氯胺酮(K粉)1010多千克的贩毒团伙头目杨卫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项保、李志波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5年8月23日,公安部禁毒局向山东省公安厅禁毒处通报有关线索:一个以加拿大籍华人“大头森”(真名龚加森,现在逃)为核心成员的跨国贩毒集团正组织从印度以货轮运输走私1000余千克K粉到烟台港,再从烟台报关入境后转运至广东等地。山东省公安厅随即成立专案组,同时广东、香港等地警方也展开侦破工作。
经查明,2005年初,这个团伙成员杨卫源、项保、李志波以及龚加森多次就走私K粉事宜进行密谋,并决定以进口柠檬酸的方式夹藏毒品入境。李志波联系好进口代理的相关工作后,将夹藏1000余千克K粉的货物从印度运至烟台。2005年9月12日,在得知货物运抵烟台后,李志波找到烟台恒联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刁永岩,委托该公司代理货物报关事宜,并通过青岛翔通报关行烟台分公司范建波将货物通关并储存于烟台外贸第二冷藏厂仓库。9月17日,项保、杨卫源先后赶到烟台,着手组织毒品的查验、分装及运输事宜。9月19日,烟台警方将项保、杨卫源、李志波抓获,缴获含有氯胺酮成份的K粉1010.223千克。
2006年4月1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卫源、项保、李志波均犯走私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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