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说,与上年相比,200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都有较大增长,且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增幅高于专项转移支付增幅,财力性转移支付占到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一半以上。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地方财政对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省级政府应将中央财政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全部编入本级预算。但据对20个省(区、市)的审计调查,2005年,这些省(区、市)本级预算共编报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3444.27亿元,仅为中央实际补助7733.65亿元的44.5%。究其原因,一是中央预算年初没有将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分解到地区和项目,而且省本级预算编报的时间早于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时间,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难以对中央补助资金特别是专项补助的数额作出预计。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虽然财政部2005年提出了“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的原则要求,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仍不规范。从调查的20个省(区、市)看,2005年本级预算编报的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仅为上年执行数的47.7%,2006年也才达到52.5%。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致使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出入较大;未编入预算的这部分资金实际上脱离了省级人大的审查监督。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够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
目前参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部门多达37个。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中央财政分配的239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有41项存在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涉及资金156.37亿元;有65项没有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未公开,涉及资金705.89亿元,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20%。按项目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有71项(不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和国债投资项目),涉及资金545.55亿元,具体分配到44149个项目,其中10万元以下的项目8825个,平均每个项目4.36万元。
——2005年,15个中央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共安排中央补助地方支出383.69亿元。
这种由中央主管部门对口下达补助地方资金的做法,打乱了正常的预算管理级次和资金分配渠道,造成中央财政本级预算支出和补助地方预算支出不真实,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管理和人大的监督。一些资金名义上是专项转移支付,实际用作部门经费或系统内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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