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工程管理比较严格,审计调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这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2001至2005年,国家分两期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要求到2005年底各地基本消除纳入改造规划的D级危房。这次共审计调查了河北、辽宁等8个省(区、市)的213个县(市),抽查D级危房改造项目学校4781所,占这些省(区、市)纳入改造规划学校总数的7.7%。从审计调查情况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5年9月底,8个省(区、市)的中小学D级危房率比危改前下降了两个百分点,教学环境得到改善,2000多万农村中小学师生搬离了危房。这项工程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同,各方面反映良好。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落后地方,最好的房子往往是危改后新建成的教学楼。
李金华同时表示,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危房改造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一些危房未按规定拆除。三是危房改造投入负担向基层转移。国家规定,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地方政府的投入主要由省级政府承担。但从审计调查情况看,8个省(区、市)190亿元中小学危房改造总投入中,中央财政占25%,省级财政占22%,市级财政占4.5%,县级财政占17%,乡镇及村组织、项目学校占31.5%。这种投入结构不符合政策要求,加重了基层单位的负担,一些乡镇、村组织和项目学校为此背负大量债务。审计抽查1631个乡镇、2355个村、4781个项目学校,有20%的乡、14%的村和12%的项目学校由此形成债务,负债总额3.14亿元,平均每个乡镇30万元、村10万元、学校30万元。其中,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1亿元,占67%;向教师、村民集资或借款1亿元,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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