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穿高跟鞋的女性越来越多,一些高跟鞋鞋跟也是越来越细长,这本与“危险品”不挨边的高跟鞋跟,稍微不注意还真能闯祸。6月24日晚上就发生一件高跟鞋伤人事件,在一辆小公汽上,一名女乘客一个趔趄把旁边的乘客脚面踩个“血洞”。
时间:24日晚上7时许地点:黄河大街白山立交桥北侧高跟鞋伤人各有说法
郭女士打算去超市买东西,于是搭乘一辆232路小公汽,并坐在了司机后面的座位上。刘女士一家三口也在路口上了小公汽,其丈夫带着孩子去车后面坐下了,刘女士站在前面。
郭女士说:“当时小公汽要爬坡,司机猛踩油门,乘客刘女士站立不稳,背对着我倒退几步,高跟鞋鞋跟直接踩在了我的左脚。当时我穿的是凉拖,没穿袜子,鞋跟在上面直接钻了个小拇指大的血洞,鲜血一个劲地往外喷……”(在郭女士家里,记者发现了凉拖鞋上有斑斑血迹。)
刘女士是这样描述的:“我刚刚上车,车里超员,我只好站着。没料到司机一个急刹车,我没站好,踩到了旁边女乘客的脚。当时我的腰还被闪了一下呢!”
司机说:“当时后面还有一个空座,我让站着的女乘客往后走,哪有什么加油和踩刹车啊?是她自己不注意,一转身踩到别的乘客的脚了!”
看病费用该咋掏都晕
三方各执一词,吵吵半天也没弄清楚该怎么办。别的乘客说话了:“给人看病要紧。我们先下车,你们去医院吧。”于是,司机拉着伤人女乘客和受伤女乘客来到附近的辽宁省中医研究所。由于双方都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医院大夫只是给郭女士简单消毒包扎了一下。郭女士无奈,只好拨打110报警,皇姑交通派出所民警给三方调解,郭女士家属要1500元,司机和刘女士只给600元,因差距太大,调解失败。25日凌晨2时许,再等也不是办法,郭女士只好到739医院自己花钱缝了5针,还好,拍片子一看没骨折,只是小伤。
刘女士说:“以前咱也没遇到过这种事啊!我和司机都有责任,我对受伤的郭女士表示同情。我也不是不愿意拿钱,到底这责任如何划分,我心里也没底,还是让法院判最公道了!”
司机说:“小公汽投了车上人员安全保险,出现这事咱也不知道拿多少钱合理,还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乘客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辽宁省法学会会员李振革律师点评说:“受伤乘客郭女士可以将小公汽所在的客运公司、小公汽车主和伤人女乘客刘女士一起列为被告,司机由于是职务行为,可以不作为被告。郭女士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因精神受到伤害,郭女士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责任如何划分,由法院自由裁量。通过这个事件,提醒广大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但要注意自我保护,还要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穿高跟鞋的女乘客尤其要多加小心。”本报记者张建芳记者电话:22690587 |